-《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二席】
一心奉供。盡虛空,徧法界。十方常住,一切尊法。并諸眷屬。
惟願不違本誓。安住道場。是日今時,受茲供養。
【譯】:至誠一心敬奉供養,盡虛空、遍法界十方常住一切尊法,及諸眷屬。
恭敬祈願十方三世一切尊法,無違教化度眾利益眾生之本誓而安住於「水陸大齋勝會」道場,於是日今時,納受大眾誠心之供養。
○佛說華嚴圓頓旨。聲聞聾啞未堪聞。 脫珍著弊為施權。不動寂場遊鹿苑。
○方等廣開諸法會。褒圓歎大俾回心。 盛談般若顯真空。成熟羣生開佛慧。
○最後靈山宣妙法。指權即實更非他。 涅槃唱滅捃殘機。演說真常明佛性。
○經歷五時俱有序。分張八教本隨宜。 了知曾不外三千。故我今辰勤奉供。
(※ 請對照於「請上堂」中第二席之原文 p.90 ~ 91,及其中之【注】。)
由於眾生根劣不悟,因此,便勞世尊捨自證法樂,(如同脫瓔珞細軟「珍御服」,屈著麤弊垢膩衣),而示現化身於三界,施設權巧方便之教法;法身雖不動於寂滅道場,而權現應化於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人說三藏教、《阿含》等經。(鹿苑時。或阿含時)
而後,佛陀又廣為開演《維摩》、《金光明》等「方等」大乘經典,其中所說彈偏褒圓(彈訶偏教而褒揚圓教)、折小歎大(折斥小乘而讚歎大乘),乃是為了啟發眾生回小向大之心。(方等時)
更為融通大小乘分別偏執,佛陀又盛說《摩訶般若》諸經教法,以顯「諸法皆空」之理,普令眾生成熟善根而開啟佛慧。(般若時)
最後,佛陀於靈山會上宣說《法華經》圓妙教法,顯揚「權」即是「實」(權實不二)的道理,明示「諸佛本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更無別事;普令眾生開示悟入佛知見,畢竟唯一佛乘,更無他乘。
及至臨入滅前,闡說《涅槃》經教,開演法身常住、涅槃「常樂我淨」、明示「眾生悉有佛性」等真實圓滿之教,而為之前「法華時」所遺漏或未成熟之眾生,演說真常以明佛性。(法華涅槃時)
如上經歷了華嚴、鹿苑、方等、般若、及法華涅槃等「五時」,自初至後均歷然有序;分別弘宣化儀四教、化法四教等「八教」,教法的形式與內容皆隨順眾生之根機而各各合宜。
了知佛所開演的種種妙法,實不外乎「十界十如」一念三千;於此一切圓妙諸法,我等大眾於今皆慇誠地敬奉供養。
【注:權即實】《法華經通義》:「以前三乘之法,二乘皆執為實。… 『舍利弗,諸佛隨宜說法』(至)『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此明權即是實,以顯一乘之妙也。諸佛隨宜說法,皆以為權;殊不知意趣難解,以即權即實,故難信耳!下徵釋之曰,何以權即是實。以無數方便演說諸法,皆離心意識境界;以顯佛知見地,原非思量分別之境。而二乘人以思量求之,故不能解。所以唯佛與佛乃能知耳!所以即權即是顯實者,不待今日,故云諸佛本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所言一者,謂一真法界常住真心也。心外無法,故曰一;廣大包含,生佛平等,依正不二,故曰大;諸佛證此,自利利他,故曰事。以眾生本具為因,諸佛為此出世助發為緣。單因此、緣此而出世間,更無別事。故四十年來種種方便開示者,此心耳!」(X31n0611_p0531c07)
【注:捃殘機】「捃拾教」,即拾取落穗之教。為天台宗對涅槃經教之稱呼。於涅槃經教之前,有法華經會之開顯一乘,或有眾生未堪聞法華,或自甘退席,或移置他方,更待涅槃經教之捃拾,使具真常佛性,以入大涅槃。涅槃經捃拾法華經會所遺洩之根機,故以秋收後之拾取落穗為喻,而謂法華為大收,涅槃為捃拾。(佛光大辭典)
【注:不外三千】①三千,指「一念三千」。 ②一念三千:一念亦稱一心,指心念活動之最短時刻;三千表示世間與出世間一切善惡、性相等人、物差別之總和。一念三千即謂,於凡夫當下一念之中,具足三千世間之諸法性相。蓋天台宗思想,不論三性之有漏無漏,而謂介爾一心即具三千世間之迷悟諸法而無欠缺。摩訶止觀卷五上:「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考諸吾人於日夜所起之一念心,必屬十法界中之某一法界,如與殺生等之瞋恚相應,是地獄界;若與貪欲相應,是餓鬼界;若與人倫道德律相應,是人間界;若與真如法界相應,是佛界。是故,一念與某界相應,此心即在某界,更且此眾生之一念心並非與一切諸法之間有所隔歷,而係互具互融。因其非孤立,故在一界必具十界。同時,於此十界又各具十界,而成百界。此百界復具足十如是(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即成千如,再配以五陰、眾生、國土三世間,即此三千世間具足於一念之中。(佛光大辭典)
伏以軌之成道,法為諸佛所師。煥乎有章,經通五人共說。
列八教偏圓之目,開三乘小大之門。雖初後之多時,實卷舒於一化。
如筏喻者。已到岸則應捨所乘。以指言之。既見月則必忘其示。
【譯】:於一切尊法,遵循而行便可成就道業,故三世諸佛依法修行而得成菩提。一切三藏十二部經教所示之義理軌則,崇高而煥然光明;而經典可通於「佛、佛弟子、神仙、天、變化」五人所共說。
明列化儀、化法八教等劣勝偏圓之綱目,開啟三乘小大權實之法門。所示教法雖然由始至終分為多時,但實在只是應機而權巧開合以導歸於究竟涅槃之一代教化。
誠如佛說「乘筏渡河」之喻,既已到達彼岸,便應捨離所乘之筏而登岸,(若已依法而證道,也應放下法而不再有任何的執著)。若以「標月指」比喻,既已循指而見月,就應該忘卻示月的指,(若已依法而見性,也應離卻法執而不再有任何的攀緣)。
【注:軌之成道】猶如依循車行之軌跡而得成道路。
【注:諸佛所師】《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諸佛所師即是法寶。所以者何?三世諸佛依法修行,斷一切障得成菩提,盡未來際利益眾生。以是因緣,三世如來常能供養諸波羅蜜微妙法寶。」(T03n0159_p0299c03)
【注:煥乎有章】①語出《論語》:「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 文章,指堯的事業、典章規矩。 煥,謂光明、崇高。) ②蕅益大師《論語點睛》,江謙 居士補註有云:「【補註】此二章,便是堯舜禹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證據;即佛法空假中一心三觀之實作也。有而不與,民無能名,空觀也。有成功,有文章,假觀也。菩薩發大悲願,普度眾王,皆從假觀出。若偏於空觀,則羅漢而已。」(論語點睛補註上)
【注:五人共說】說佛教之經典者有五種人:①佛說。②弟子說,聲聞菩薩說法,為佛所認可者。③仙人說,五通仙人從佛入道說法化人者。④諸天說,如帝釋在善法堂常說般若者。⑤化人說,上四種人,隱本現化說法者。如《觀佛三昧海經》六,羅睺羅化為轉輪聖王,至須達家度毘佉離者是也。見《智度論》二。(佛學大辭典)
【注:偏圓】判釋教理勝劣之用語。偏者,偏僻之理,偏於空乃至中;圓者,圓滿具足一切。就大、小乘而言,則小乘為偏,大乘為圓。然大乘之中,亦有偏圓之別,如華嚴、天台所謂五教、三教中之圓教獨為圓,其他之藏、通、別三教(天台),及終、頓二教(華嚴)則為偏教。(佛光大辭典)
【注:一化】①《宗鏡錄》:「即涅槃論中三德相冥,境智不二,不斷不常,為非空非有,可謂涅槃極果也。即如來一化之意,並周圓故。」(T48n2016_p0459b16) ② (1)指佛陀一代之教化或一時之教化。觀經妙宗鈔有「一時一化」之語。 [1](2)同一化益之意。法華文句記卷七中:「若會已後,同霑一化;…」(佛光大辭典)
【注:筏喻】①《中阿含經 大品阿梨吒經》(筏喻經):「我為汝等長夜說筏喻法,欲令棄捨,不欲令受故。…若汝等知我長夜說筏喻法者,當以捨是法,況非法耶。」(T01n0026_p0764b19) ②《金剛經》:「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T08n0235_p0749b09)
【注:以指言之】「標月指」:標,表之意。指示月之指,稱為標月指。佛教將「真如」比喻為「月」,故對不知真如(月)者,以諸種法來說明(指)真如(月)實相。標月指,即指佛所說之諸法,亦即八萬四千法門、五千餘卷之經文。圓覺經:「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佛光大辭典)
然則出世度生之本,在乎開權顯實之功。是知說斯要於靈山,將欲演茲文於大地。
遂令末代,獲究真詮。識箱轂輪軸,更無別車。會沼池江河,皆同一水。
【譯】:然而,佛本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其說法度生的根本要旨,在於開三乘之權便而顯一乘之真實,令眾生悟入「權實不二」而達「趣歸一佛乘」之功。因此,佛於靈山會上示說如此深要之教法,將弘宣圓妙之法義周遍於世間。
普令末代濁世眾生,得以通達究竟通達圓實的真理。了達眾生皆有佛性,(並非離煩惱之外,另有一個涅槃佛性可得),正如離開車廂、軸孔、及輪軸,也就沒有「車」了;領會「沼池江河」大小深淺雖然有別,但卻同樣都是「水」。
【注:箱轂(ㄍㄨˇ)輪軸】①轂,車輪中心用以承車軸的圓孔部分。②《大般涅槃經》云:「善男子!譬如然燈,油未盡時明則不滅。若油盡者滅則無疑。善男子!所言油者,喻諸煩惱;燈喻眾生。一切眾生煩惱油故,不入涅槃;若得斷者,則入涅槃。… 善男子!我言燈喻,喻於眾生亦復如是。善男子!離水無河,眾生亦爾,離五陰已無別眾生。善男子!如離箱輿(轂)輪軸輻輞,更無別車。… 如燈油盡,明焰則滅;眾生愛盡,則見佛性。雖有名色,不能繫縛。雖復處在二十五有,不為諸有之所污染。」(T12n0374_p0536b04) ③《華嚴經行願品疏》:「而諸位互融,合為一乘,圓修無礙。如離輪轂輻輞等外更無別車,離萬行外無別乘體。因果交徹,事理該融。」(X05n0227_p0095a08) ④《大智度論》:「有世界者,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T25n1509_p0059b24)
【注:皆同一水】①《起信論疏筆削記》:「如依一水而有千波。波無別體皆同一水。」(T44n1848_p0348a13)②參考《妙法蓮華經》:「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隨分受潤。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T09n0262_p0019c24) ③參考《金剛三昧經》:「梵行長者言:諸法一味,云何三乘道,其智有異?佛言:長者!譬如江河淮海,大小異故、深淺殊故、名文別故,水在江中名為江水,水在淮中名為淮水,水在河中名為河水,俱在海中唯名海水。法亦如是,俱在真如,唯名佛道。長者!住一佛道,即達三行。」(T09n0273_p0371c25) ④《紫柏尊者全集》:「然法身,離法塵無別有故。又曰,水無別水也。放為江河,用則兼善也,是大乘菩薩之作用,非止自利,兼亦利他,且流通不滯也。匯為沼沚,不用則獨善也,是聲聞小乘之法,止於自利而已,豈有及物之功用乎。」(X73n1452_p0283b24)
唯願正因體徧,不遺此方震旦之緣。中道理彰,豈外檀那今日之供。
言辭寂滅。性相混融。冀普悟於迷倫。俾咸開於本覺。
故我一心,歸命頂禮。
【譯】:恭敬祈願十方三世一切諸法,正因理體周遍法界,無有遺漏於中土國弘法度生之深緣。而今彰揚中道圓融之妙理,不外乎今日施主大眾心食不二、性相圓融之妙法供養。
實相妙法,實非言辭思慮所能及;真空妙有寂滅,性相交徹而圓融無礙。冀望諸法圓妙,普度生死迷流中的苦難眾生皆得妙悟,開發而還契本有之清淨覺性。
故我等大眾,至誠一心歸命頂禮十方法界一切諸尊法及諸眷屬。
【注:言辭寂滅】《法華經大成》:「實相非方所,故不可示。非言語道,故言辭寂滅。…佛與諸佛乃知是事。以果海離言,故言辭寂滅,此離言之道,非思量分別之境。」(X32n0619_p0387b08)
(※ 主法想十方尊法,悉知齋家懇啓之意,各起慈心,默允納受,滿如請願。 )
增加 【注:捃殘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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