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齋法之備,振古絕今,當莫有過於此者。罄法界,等聖凡,即水陸空行,一切有生,悉舉而普度之。如為一人,眾多亦然。既飽以食,又施以法。法施食施,無有二相。淨名所謂,於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於食亦等。
【譯】:「水陸」齋法的周備圓滿,可謂振鑠千古而超絕當代,應當沒有能超越勝過於它的了。盡法界,平等供養四聖與六凡,對所有行於水、陸、空的一切有情眾生,通通列舉而平等普度。對一人是如此,即使對無量眾生,也仍然還是如此。不但施「食」,普令一切有情皆得飽滿,更又施以「法」,普令眾生皆得清淨解脫。然「法施」與「食施」,其實一如無有二相。也就是《維摩詰經》中維摩長者所說的,若能於「食」中,體見平等的真理,那麼也就能體見到一切諸法平等的真理了;而同時能在諸法中察驗到法法平等的真理,那麼,「食」也為諸法之一,自然也就平等了。(一切諸法,法性悉皆平等。)
【注: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妙法蓮華經》:「我觀一切,普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之心。我無貪著,亦無限礙,恒為一切,平等說法。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常演說法,曾無他事。」(T09n0262_p0020a13) (※謂佛恒為一切眾生,平等說法,無有彼此親疏愛憎、賢愚貴賤之分別,故云「平等說法」。而且,佛為一人,如是說法;若為多人,乃至為無量無邊聖凡大眾,也如是說法,是謂「平等說法」。)
【譯】:因為就此大乘「法」、「食」而言,其「體」即是實相法界。而法界的道理,其實就只是「圓融三諦」而已。因此,無論觀於「食」或觀於「法」,都是一如的圓融三諦;其道理實在都是平等一如的啊!
【注:體是法界】《四明尊者教行錄》:「行者三業供養之際,須起難思之想,離於謂實之心。若香若華,體是法界。能供所供,性本真空。其量遍周,出生無盡。其性常住,亘徹無遺。豈唯遍至此界他方,抑亦普入未來過去。普獻三寶,等熏眾生。雖曰施財,以財通法,是真法供,能資法身。」(T46n1937_p0868c13)
是故我輩,以能深推此理。觀食當體,本不可得,即真諦也。香味宛然,即俗諦也。非宛然,非叵得,既雙亡之,復雙照之,即中諦也。得圓解者,三諦一心。絕待對,無前後。如此照理,是為不可思議第一義諦。如此行施,是為無上第一法施也。
【譯】:因此之故,我等因能深思推尋此圓融的道理,故以一心作觀於「食」,則「食」之當體即是空性,欲求其不變之體而實不可得,這就是「真諦」。然而,「食」的香味卻宛然分明,這就是妙假「俗諦」。就諸法實相而言,既不是「宛然」的有、也非「不可得」的空,所以雙破「有」和「空」的兩邊執著;復再雙照「真空」和「妙有」的不二,這就是「中諦」。若能真得如此圓妙的悟解,則當體圓融三諦一心;沒有任何彼此的「相對待」,也沒有絲毫「前、後」的分別。如此而圓融觀照勝義的道理,這才是真正圓滿不可思議的「第一義諦」。如此依「第一義諦」而行「施食」法門,那就是至高無上、最勝第一的「法施」了!(※若能於此一食,了達三諦,即成法食。然後運平等心,上供諸佛,中奉賢聖,下及六道,等施無別。經云:以一食施一切,是也。【三藏法數】 )
【注:絕待對】①待對謂彼此相待,二法相對也。一切因緣生之事物皆然。止觀輔行三曰:「互相因依待對而立。」又曰:「皆是待對可思議。」 ②絕待,待者待對也,對於相對而言。止觀三曰:「無可待對,獨一法界,故名絕待止觀。」 (佛學大辭典) ③《永嘉禪宗集註》:「但一靈明獨知。無能所。絕待對也。」
【注:第一義諦】①《觀音玄義》:「今約三諦明觀。若通論十法界皆是因緣所生法。此因緣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是真諦即假是俗諦即中是中道第一義諦。」(T34n1726_p0885a02) ②《摩訶止觀》:「觀有三。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為方便道,得入中道,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中道第一義諦觀。」(T46n1911_p0024b05)
我等今者,為欲依第一義諦,行無上法施,廣度羣品,各遂正性。由是敬遵成法,開建大會。延四聖於午前,召六凡於初夜。盡十法界,致平等供。悲敬兩田,無不具足。求其所為之事,雖有別意存焉。莫不以此為緣,而大興普度於此日者也。
【譯】:我等於今,為了要遵依「第一義諦」的道理,行最勝無上的「法施」,平等廣度一切有情,令其各各成就聖道正性。於是恭敬遵照既成的「水陸」儀法,啟建「水陸大齋法會」。謹於午前之時延請四聖、而於初夜之際召請六凡,如此盡於四聖六凡十法界,都敬獻平等供養;於悲田(慈悲普度六凡)與敬田(恭敬供養四聖),也都同時圓滿具足。論其所為供養求願之事,雖然含有其他種種不同之意,但無不都是以此「無上法施」為因緣,而大興普度勝會於今日啊!
動天地,感鬼神,警昏迷,燭幽闇,不離當念,能發道心。不離此心,能開佛慧。然則所以能建如是廣大之功者,其在我大檀越,此日之善用心也。
【譯】:故感動天地鬼神,警策昏昧愚迷,照明幽冥黑闇,都不離於當下一念,能圓發道心;不離此心,則能開發無上佛之智慧。然而,之所以能夠成就如此廣大無邊的功德,乃是由於有非常發心的大施主,能於今日恭敬善巧用心,而興慈悲平等普度的功德。
今則粤有奉佛(稱齋主名)敬發大心,修營齋法。聖凡等供,無或有遺。
然恐儀禮未必周。精意未必至。以故未能感通聖心,利益羣品。而況於六道在迷眾生,障重過多。當召請時,未必一念,即能來至。誠如是。則法事雖舉,將成虛設。普度之功,其實何在。
【譯】:當今,有奉佛之(某某)齋主,恭敬普發無量大心,營請修建「水陸大齋法會」,平等供養四聖六凡,遍及眾生而無有絲毫遺漏。
然而,惟恐儀式禮節未必周全,或精誠心意未必盡至,以致未能感通諸聖之心而未能完全利益一切眾生。更何況,正淪沒於六道苦海中的癡迷眾生,累劫之業障深重、罪過多端,所以當此法會行「召請」時,未必能夠一念感召就應念而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則雖然舉行了如此殊勝的法會,卻將形同虛設;那麼,普度的真實功德,又在哪裡呢?
【注:粤有】粵,發語詞,含有敬慎而發言之意。
是以我輩已於先時,敬憑使者。修書通請上堂四聖,及以諸天。已荷光臨,享茲微供。仍別委使者,通書致請下堂六道一切羣靈。及隨筵真宰,受薦先亡。冀在明宵,來趣法會。
【譯】:因此之故,我等已於先前之時,恭敬委請捷疾使者,呈「請書」而奉請「上堂」四聖、以及諸天,於今並已蒙諸聖賢垂慈而光臨道場,納享我等誠懇的微薄之供。同時,也仍然另外委託使者,通傳「請書」而致請「下堂」六道一切群靈、隨筵真宰,以及受薦超度之先靈亡眷等,冀望都能於明夜良宵天晚上,一起來到道場,參與法會而受度。
【注】:「請書」內容,詳見《會本》p.549 ~ 560。
【注:隨筵真宰】《會本》中(p.249),於所請「下堂」十席之後,另隨筵設位,專請所屬城邑之當境城隍、諸神、宅神等。
然恐地府幽囚,未能自便。於是備錄施家拳拳之意,專發奏章。上達梵天,乞行大赦。仍備奏帝釋,號召四大天王,分遣天將,協同所委使者,徧報六道會內,一切羣生。仍已移文地府泰山城隍,當境諸廟。請各伺候天庭赦文指揮。
【譯】:然惟恐於地府受拘囚的冥眾,因罪繫身而無法自由前來與會,於是又再完備陳錄施主誠摯懇切之心意,特另專發奏請之「赦書」,恭請持赦使者上呈於大梵天王,乞求梵王恩行大赦;也再備陳「赦書」奏請帝釋,乞求慈悲而號召四大天王,分別各各派遣天將,協同所委託奉書的使者,一起遍報六道會內一切眾生。並已同時移文地府、泰山、城隍、以及道場所在當地諸廟,乞請各各伺候聽從天庭赦文的指揮。
【注】:「赦書」內容,詳見《會本》p.569,p.572。
盡地府所屬,十方阿鼻諸大地獄。正住八熱,邊住八寒,諸大地獄。惡業重罪,歷劫未脫,一切極苦囚徒。
及泰山城隍,當境諸廟。一應山間水邊,諸獨孤獄。輕罪拘繫,久未釋放者。殺害呪詛,怨讐論對,未得伸理者,一切受苦囚徒。
及當境管內,新死故亡,山林海島,一切橫死傷亡,無祀孤魂。并人間地府,餓鬼類中,宿業為障,歷劫拘囚者,並照指揮,悉與放行。來赴道場,受供聞法。永脫幽途,轉生淨土。
【譯】:對於:盡地府之所屬,無論是十方阿鼻(無間)諸大地獄、南贍部洲正下方之八熱地獄、及旁邊鐵圍山底之八寒地獄等,凡於諸大地獄中,所有曾造惡業重罪、歷經久劫猶未得脫,而受極大苦難的一切囚徒。
及泰山、城隍、當境諸廟等之陰獄中,與所有一切山間、水邊、空中諸獨孤獄內,因輕罪而受拘繫、久囚仍未釋放者;或因彼此殺害呪詛,肆怨結仇而互相控訴辯論對質,尚未得伸張曲直道理而獲得判定者;此等一切受苦囚徒。
以及道場當境轄區之內,新死或舊亡者;山林海島中,一切橫死傷亡,無人祭祀之孤魂;並同人間、地府,餓鬼類中,因宿世惡業障礙,歷經久劫仍被拘囚者。凡對以上所有一切受苦囚徒眾生,都遵照天庭赦文的指揮,通通予以赦放,令得自由通行來赴道場,參與法會而接受供養,並聞法受教,永脫冥暗幽途之苦,轉生清淨安樂之淨土。
【注】:此段亦即《會本》(p.575)「赦書」中之內容。
今則三寶在座,梵釋同臨。願於此時,特垂悲憫。所冀再與嚴戒天王諸將,令使先時所召六道羣生。若幽若顯,克在明宵,無一不至。
【譯】:於今已幸蒙三寶光臨在座;而梵王與帝釋也都同臨道場。故恭敬祈願三寶聖賢,特於此時再垂慈悲,憫恤一切苦難眾生;深深冀望諸聖眾再予耳提面命嚴戒天王與諸天將等,盡心協助遍報六道,務令使先前所召請的六道羣生,無論是在幽冥界或陽世間,通通都能於明晚同來道場受供聞法,而沒有任何一眾生不到的。
如是言之。則知今辰所修齋法,福利所及,無有邊際。固雖三寶聖賢,無緣大慈,普救普護,所能至此。實在乎施主勤勤懇禱之心,以為之發起也。
故此虔祈,伏惟冥鑒。
【譯】:如此說來,則可知於今良辰所修建之「水陸大齋法會」,其功德福利之所及,實在廣大無有邊際。這固然仰仗於三寶聖賢等眾的無緣大慈,平等普遍地救護一切眾生,才能如此殊勝圓滿。但其實還在於施主所發慇勤懇切、恭敬至祝禱之大心,方得成為發起此勝會之善妙因緣。
故於此虔誠祈禱,恭敬冀望三寶聖賢,垂慈而冥照鑒察。
→ ...( 續接 04《第四 行供上堂法事 》注釋淺譯 (17) )...
水陸《第四供上堂》
[ 因為就此大乘「法食」而言 ] 更正為 [ 因為就此大乘「法」、「食」而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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