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 為六道說「戒」 】-
【○ 先說三聚淨戒】
汝輩六道羣靈。已能依大乘門,懺悔發願。今當至心,進求戒法。
夫大乘三聚無作妙戒者。度生死海之巨筏。起重惡病之良醫。證涅槃道之要門。入諸佛位之正軌也。
諸佛出興,志在敷化。敷化之方,曰戒定慧。然圓人所修,一成一切成。是故學戒,即學定慧。一心中學,學無不徧矣。
【譯】:爾等六道一切群靈眾生,於上已能遵依大乘法門之教誡,真實懺悔,廣發菩提大願;於今則應以至誠恭敬之心,進而求受大乘戒法。
此殊勝之「大乘三聚無作妙戒」,乃是能夠度越生死大海的巨筏,也是能令五無間罪等業障重疾惡病起死回生的良醫;又是能得證涅槃圓寂至道的要門,更是能由此證入諸佛果位的正軌啊!
當知諸佛所以出興於世間,主要就是為了廣弘佛法的教化。而弘化的內容,就是「戒、定、慧」三學。雖說有三學,然圓教之人所修,即三即一,即一即三;因此,一學成就則一切學悉皆圓滿成就;所以,學戒便即同時圓成學定與學慧。也就是說,即此圓妙一心而學,則所學也就圓妙而無所不遍了!
言戒者,禁止之義也。言戒相者。大乘三聚戒,名出地持。曰攝律儀者。無惡不斷也。曰攝善法者。無善不修也。曰攝眾生者。無有情不度也。
今當更為汝輩。先論所發戒體,以為稟受。故天臺聖師之言曰。戒體者,不起而已。起則性無作假色。謂此戒體,不起則已。起則全性。而性修交成。必有無作假色。
假色者。性必假色法,以為表見也。無作一發,任運止惡。任運行善。不俟再作,故曰無作。
【譯】:所謂「戒」,就是「禁止、制止」的意思。至於說到戒的相狀,大乘三聚戒的名稱,出自於《菩薩地持經》。所謂「攝律儀戒」,就是說諸惡莫作而無惡不斷;而「攝善法戒」,即是眾善奉行而無善不修;乃至「攝眾生戒」,則是普度一切眾生而沒有不度的。
於今將更為爾等群靈,先說明三聚戒所發戒體的德性功能,以令大眾明了而能稟受。 故依天臺智者聖師的教示:「戒體者,不起而已,起則性無作假色。」也就是說,此「無作戒體」,若不生起也就罷了;一旦由作禮乞戒等作用而生起,發得之後即必全性而成,任運而行不假造作。而此真性與實修相輔交成,必定圓成恆常相續的「無作假色」戒體。
所以稱之為「假色」,乃是因為此戒雖由心感得而外相不顯,然全性仍必須假藉色法,以為表顯示成就大乘戒法。而此無作戒體一發起,自然隨順法性任運而防非止惡,也順性任運而行善;同時,又因為由於此戒體一得永受,無須再作任運相續,不假造作,所以稱為「無作」。
除非退失菩提心,而改學邪道邪法;或者生起極大惡心,而造作十重惡業;否則的話,即使未來於他世,縱使墮在三惡道中,終究不失已得的菩薩戒。 因此,若於後世又再重受菩薩戒時,也就不稱作「新得」,而是稱為「開示瑩淨」。因為那是重新為其「開示」以前受戒時已曾聞受的戒法妙義,而更加「光瑩潔淨」其已經得受的無作戒體而已!
【注:戒相】①戒之相狀差別也。論戒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之四者,是為戒之四科。 ②戒之四科:戒法者,如來所制之法。 戒體者,由於受授之作法而領納戒法於心臍,生防非止惡之功德者。 戒行者隨順其戒體而如法動作三業也。 戒相者其行之差別,即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也。一切之戒,盡具此四科。資持記上一之三曰:「欲達四科,先須略示。聖人制教名法,納法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補助儀上曰:「戒科總有四重:謂戒法,戒體,戒行,戒相。… 戒法者,舍那佛三聚淨戒功德是也。戒體者,師資相傳,作法受得,心中領納法體也。此受持法體一一行彰以云戒行,其行有開遮持犯,名云戒相也。」(佛學大辭典)
【注:大乘三聚戒,名出地持】《菩薩地持經》:「云何菩薩一切戒?略說二種;一者在家分,二者出家分,是名一切戒。一切戒復有三種:一者律儀戒,二者攝善法戒,三者攝眾生戒。」(T30n1581_p0910b05)
【注:戒體者,不起而已】①《菩薩戒義疏》:「第二出體者。初明無作,次明止行二善。初戒體者,不起而已起即性無作假色。」(T40n1811_p0565c28)②《重治毗尼事義集要敘》:「初明無作者。天台師云:戒體者,不起而已;起則性,無作假色。磬(磐)公釋云:謂此戒體,不起則已;起則全性,而性修交成,必有無作假色。無作一發,任運止惡,任運行善。一作之後,不俟再作,故云無作。 (文)言無作假色者。十一色法,各有假實。就法處所攝色中,唯定果色,名為實色。表、無表色,並名假色。善惡二戒,各有表及無表。表即名作,無表即名無作。今且釋善戒,互跪翹勤,名為身表。三說乞戒,名為語表。眾僧和合同集戒場,亦名身表。白四羯磨,亦名語表。由此作法,受得清淨戒體,成比丘性。為意家之所緣,任運恒得止行二善。故云,一作之後,不俟再作,名為無作假色也。此無作戒體,從第三羯磨畢時便得。…正由此妙善戒法,徧以法界為所緣故,是則無作戒體,是法處色,是無漏色。成論謂是非色非心聚者,為遮心無得失,果無頑善二種難耳(義疏云:無作假色,經論互說,諍論有無。一云,指心誓不為惡,即名受戒,…若大乘所明,戒是假色,憑師一受,遠至菩提。隨定隨道,誓修諸善,誓度含識,亦以此心力大,別發戒善,為行者所緣,止息諸惡)。實則由心感得,借色表成。故大乘家則云,初番羯磨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由心業力,悉皆震動。二番羯磨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於虗空中如雲如葢,覆行人頂。三番羯磨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從行人頂門,流入身心,充滿正報,盡未來際,永為佛種。此毗尼藏中,雖不說如此事,亦云,羯磨成就,名得處所。當知有漏五蘊,色身為依。無漏五蘊,戒身為依。有漏色身,從父精母血和合而生,是色處假色。無漏戒身,從三師七證羯磨而得,是法處假色。…」(X40n0719_p0351c22) ③戒體:戒之體性。舊譯無作,新譯無表。指行者受戒後,於身所生防非止惡之功能。亦即對於戒法之信念與奉持戒法之意志。戒體雖由作禮乞戒等作用而生起,但發得之後,即不假造作,恒常相續,故稱無作;其外相不顯著,故稱無表。據智顗之菩薩戒義疏卷上載,陳隋以前即有戒體有無之諍論,智顗認其為有,視之為假色。 ※ 此外,天台宗智顗大師於菩薩戒義疏卷上謂戒體為假色,但據其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摩訶止觀卷四上所載,則以心性為戒體。天台一家雖有色心戒體二說,但仍以色法戒體為定準。(佛光大辭典)
【注:退菩提心】《菩薩善戒經》:「有二因緣失菩薩戒。一者退菩提心,二者得上惡心。離是二緣乃至他世地獄畜生餓鬼之中,終不失於菩薩戒也。菩薩戒者,不同波羅提木叉戒。菩薩若於後世更受菩薩戒時不名新得,名為開示瑩淨。」(T30n1583_p1015b02)
至矣哉。戒法之勝有如此者。我今奉為汝輩,法界六道一切羣靈。奉行羯磨。宜各至心。諦聽作法。
【譯】:真是至高無上啊!大乘菩薩戒法的殊勝,竟能如此的不可思議。我(法師)謹於今,奉為爾等法界六道一切群靈眾生,遵制奉行授戒之羯磨作法。爾等群靈,應當各以至誠之心,專注清楚地聆聽作法。
【注:羯磨】①華譯作業,即作授戒懺悔等事業的一種宣告儀式,由此宣告儀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業。(佛學常見辭彙) ②於受戒、懺悔、結界等有關戒律行事之場合,意指生善滅惡之作法。受戒之際,受戒者因羯磨而得戒體。羯磨之內容包含法(羯磨之作法)、事(有關羯磨之所有事實)、人(與羯磨有關之人)、界(行羯磨之場所)等四者,一般稱為羯磨四法。(佛光大辭典)
(※ 主法三番羯磨時,想六道羣靈,各勤三業,稟受淨戒,即感種種善法,流入身心,是為所發無作善業之色;此色微妙,天眼所見。 )
諸佛子諦聽。汝等今於我所。求受一切菩薩學處。一切菩薩淨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諸學處。此諸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
未來一切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
現在一切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今成。當來作佛。
【譯】:諸求受戒佛子眾,專心諦聽!爾等今日幸得於此道場,恭誠求受一切菩薩所修學之處、一切菩薩所遵習之清淨戒。亦即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以及「饒益一切有情戒」。以上應當修學之處與應當遵習的清淨戒,所有過去一切菩薩均已受得、都已修學、皆已圓解、悉已精行,並都已經圓滿成就。
而所有未來的一切菩薩,也都應當受得、修學、圓解、精行,而必定會圓滿成就。
同時,所有現在的一切菩薩,都於今受得、今正修學、現正求解、正在精行,並都能圓滿成就,而當來成佛。
【注:佛子】眾生受佛戒故稱佛子,以必當作佛故也。《梵網經》曰:「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佛學大辭典)
【注:學處】意謂所學之處。一般指戒律。即比丘、比丘尼學習戒律時,所遵循之戒條,如五戒、八戒、十戒等,稱為學處。(佛光大辭典)
汝等能受否。
(齋主齊答)能受。
此是初番羯磨已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由心業力。悉皆震動。
【譯】:爾等大眾,能受此菩薩學處淨戒否?
(齋主齊答)能受!
既然承諾能受,那麼,這便是第一遍授戒作法已經圓成。此十方世界之妙善戒法,由於心業力(真心能感之勝力),悉皆瑞應而震動!
(主法再宣)
諸佛子諦聽。汝等今於我所。求受一切菩薩學處。一切菩薩淨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諸學處。此諸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
未來一切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
現在一切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今成。當來作佛。
汝等能受否。
(齋主齊答)能受。
(※ 譯文同前。)
此是第二番羯磨已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於虛空中,如雲如蓋,覆汝頂上。
【譯】:既再承諾能受,那麼,這是第二遍授戒作法已經圓成。此十方世界之妙善戒法,於虛空中聚擁,如大雲集、如大寶蓋,遍覆於爾等頭頂之上!
(主法三宣)
諸佛子諦聽。汝等今於我所。求受一切菩薩學處。一切菩薩淨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諸學處。此諸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
未來一切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
現在一切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今成。當來作佛。
汝等能受否。
(齋主齊答)能受。
(※ 譯文同前。)
此是第三番羯磨已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從汝頂門,流入身心。充滿正報,永為佛種。
(結示)上來已為汝輩六道諸佛子眾。三宣羯磨。傳受戒法。作法既成。是為得戒。
【譯】:既完全承諾能受,則此第三遍授戒作法畢竟圓滿。此十方世界之妙善戒法,從爾等頭正頂門,匯聚流入身心之內,充滿正報全身,永遠恆為成佛之大種!
以上傳授戒法,已為爾等六道佛子大眾,三番宣讀授戒作法表文,而傳與爾等妙善戒法。所有作法於今皆已圓成,爾等佛子於今也都得圓滿受戒!
→ ...( 續接 08《第八 為下堂說冥戒》注釋淺譯 (08) )...
水陸《第八說冥戒》
「由於真心能感之勝力」 改為 「由於心業力(真心能感之勝力)」。
回覆刪除(1)「能令重疾惡病起死回生的良醫」修改為 「能令五無間罪等業障重惡病起死回生的良醫」。
回覆刪除(2) [ 同時,又因為此戒體一得永受,無須再作,所以稱為「無作」。] 修改為 [ 由於此戒體一得永受,任運相續,不假造作,所以稱為「無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