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 再說十重戒,以為持護用心之法 】
汝輩六道諸佛子眾。既依憑三寶,發無作戒。親聞羯磨,結成善業。宜應自此堅固護持。於一切處,勿令有犯。不為患難,退轉其心。不為塵境,惑亂其志。寧有戒死,不無戒生。縱其乘急戒緩。以三途身,得值彌勒,聞法度世。何如持戒清淨,解第一義。以人天身,而與龍華最初之會。
又何如具諸戒行,三心圓發。以此土身,而升安養上品之位。
然則輪迴永謝。聖果可階。莫不由於此日,稟戒護持之力也。
今當為汝,宣揚梵網經心地品,十重波羅夷。以彰持犯之相。切須善學,敬心奉持。
【譯】:爾等六道諸佛子眾,既已仰憑三寶,得受淨戒而發起無作戒體;親得受聞受妙戒作法,結成佛種善業;則實應善自珍重而從此堅固護持淨戒,不論於一切時處,都不得有任何毀犯。絕不因為患難顛沛,便退轉所發的菩提大心;也絕不受外塵境界誘惑,便迷惑喪亂所立的宏志。寧可因有戒、持戒而犧牲性命,也絕不願無戒、毀戒而苟且偷生。若因熱衷聞教卻懈怠於持戒,以致墮落畜生、餓鬼、地獄三惡道中;則縱使將來以三惡道身值遇彌勒菩薩下生成佛,而聞法受度於世;又那裡比得上持戒清淨,同時深解大乘第一義諦,故得以人天之身,參與彌勒菩薩當來成佛時,最初龍華第一會便聞法而受度呢。
然而,其所以能夠永遠超脫六道輪迴,乃至涅槃聖果指日可圓,莫不都是由於今日幸得稟受戒法,而且嚴淨護持淨戒的勝力,才能成就的啊。
故於今當為爾等佛子,宣說《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中,十種極重的根本惡禁戒,以彰明「持守」及「毀犯」十種重戒的相狀。爾等佛子眾,一定要好好學習,諦思明了,以誠敬之心奉守護持而無缺。
【注:乘急戒緩】【四句──乘戒緩急四句】﹝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乘戒者,乘即佛所說大小乘法也;戒即佛所制輕重諸戒也。緩者,寬緩也;急者,急切也。
〔一、乘急戒緩〕,謂因戒緩故,墮於修羅、餓鬼、畜生、地獄四趣之中。由乘急故,還得聞法。如八部中,龍鬼等皆得預會聞法,是名乘急戒緩。
〔二、戒急乘緩〕,謂因戒急故,得生人天中,雖生人天中,由乘緩故,不樂聞法,是名戒急乘緩。
〔三、乘戒俱急〕,謂因戒急故,得生人天,由乘急故,亦得聞法悟道,是名乘戒俱急。
〔四、乘戒俱緩〕,謂因戒緩故,永墮四趣,失天人身;以乘緩故,不得聞法,是名乘戒俱緩。(三藏法數)
【注:三心圓發】※按:所謂「三心」,其義殊多。今以此處下句言:「升安養上品之位」,故引《觀經》之義而譯。①《佛說觀無量壽佛經》:「佛告阿難、及韋提希。凡生西方有九品人。上品上生者,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生彼佛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T12n0365_p0344c09) ②《淨土資糧全集》:「上品上生(大智律師元照頌):三心圓發 諦理深明 金臺隨往 即證無生」(X61n1162_p0539b12) ③《阿彌陀經疏鈔》:「唯此念佛法門,三輩九品,悉皆度脫。徹上,則三心圓發,直入無生。徹下,則十念成功,亦生彼國。」(X22n0424_p0611a20)
【注:十重波羅夷】①《梵網經》:「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 是事應當學敬心奉持。佛言,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讚歎殺見作隨喜。…而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T24n1484_p1004b11) ②波羅夷,戒律中的極重罪,華譯斷頭,喻如斷頭,不能再生。又譯作棄,謂棄之於外。又譯不共住,謂不能入僧數。又譯退沒,謂其退失道果。又譯墮落,謂墮落於阿鼻地獄。犯此罪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門,非釋迦子。(佛學常見辭彙)
第一殺戒。佛言、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呪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譯】:第一重戒即是「殺戒」。佛告誡諸佛子眾生說:不論是自己親身行殺,或者是教唆遣使他人行殺,或以種種機巧方便而殺,讚嘆他人行殺,見聞他人行殺而隨生歡喜,乃至行咒咀等術而殺;或初萌一念殺心為因、以刀杖等殺器助成為緣、思惟造作方便資助之殺法、以殺為務之殺業等等;都是犯了「殺」的重戒。 因此,對於一切有情乃至微細生命,都不能起心蓄意而殺。當知菩薩應該恆興本源心地的無緣慈悲、及視眾生如父母的孝順心,而善巧方便救護一切眾生。因此,如果反卻放縱自己、任心肆意而殺生稱快的,這就是犯了「菩薩波羅夷罪」。(此根本惡罪,如人斷首無法復生,故為極惡!)
【注:第一殺戒】①《梵網經菩薩戒略疏》:「自殺者,謂親身行殺。教人殺者,謂口教他人殺害。方便殺者,謂以種種機巧方便,令其必死。讚歎殺者,謂於彼樂死人前,稱其美德。… 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常住,即本源心地。然心地無生無滅,豈有起耶?此謂從體起用,上合諸佛同一慈力,下合眾生同一悲仰,故云起慈悲心也。若不孝順,即逆本源心地。況一切眾生,皆是我多生父母,故當孝順,豈復殺害?雖自不殺,見他殺時,猶須以種種方便救護,使得脫難,方順孝心。」(X38n0695_p0710c07)②《天台菩薩戒疏》:「初言若佛子者通指之辭,謂發發菩提心受菩薩戒,從佛法生通名佛子。若自殺下列殺事五句不同。初自殺有二。一殺自身二殺他身。…… 言常住慈悲心者無緣慈悲。與理相稱,體同法界實相故名為常住。」(T40n1812_p0588a01)
【注:殺因,殺緣殺法殺業】《梵網經菩薩戒本疏》:「略作三釋:… 即如一人動殺心為因,運手舉足持刀杖具度為緣,造趣方便為法,正斷性命為業。(約一人釋竟)。…」(X38n0687_p0446a21)
第二盜戒。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呪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譯】:第二重戒即是「盜戒」。若身為佛子,不論是自己親身盜取,或者是教使他人盜取,或行機巧諂曲欺瞞而盜取,或以邪術而咒攝盜取;或初萌一念盜心為因、多種助成盜事為緣、思惟盜物之方法、以盜取為務之盜業等等;都是犯了「盜」的重戒。乃至對於鬼神的、有其主人的、甚至強盜小偷的任何有主之物,凡所有一切財物,即使細微如一針一草,都不能起心蓄意而盜取。當知菩薩應生本源佛性的孝順心與慈悲心,恆常濟助所有一切眾生興生福利與歡樂。因此,如果違逆本性、反而去盜取他人財物,這也是犯了極惡的「菩薩波羅夷罪」!
第三婬戒。若佛子。自婬。教人婬。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婬。婬因,婬緣,婬法,婬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婬。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護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譯】:第三重戒即是「婬戒」。若身為佛子,不論是自己親身行婬、或者是教使他人行婬,乃至對於一切女人,都不應起心蓄意而行婬;或一念初起婬心為因、婬念相續助成為緣、種種方便之婬法、婬事作成而為婬業等;乃至對於畜生女、甚至諸天鬼神女,以及不正常的非道、非時、非處等等而行婬;都是犯了「婬」的重戒。當知菩薩應於本源心地生起孝順心,慈悲救護所有一切眾生,並為其說清淨之法而度生。因此,若違本性若不如是,反而起心動念與一切眾生行婬,甚至連對畜生異類都不放過,乃至於對母女姊妹等六親行婬;像這樣毫無慈悲心而胡作非為,便是犯了極惡的「菩薩波羅夷罪」!
【注:乃至一切女人】《梵網經菩薩戒注》:「不揀親疎好醜等,故云爾也。此制男戒;女戒應云:一切男子。」 (X38n0691_p0562b21)
【注:淨法與人】《梵網經菩薩戒略疏》:「此戒,大小兩乘,同名非梵行。梵者,淨也。行既非淨,則汙自體性,亦汙他心地,故違淨法與人。義疏云,出家五眾俱制。在家二眾,但制邪婬;謂除自妻妾,外干犯一切男女,悉名邪也。」(X38n0695_p0713a11)
【注:而反更起一切人婬】《梵網經菩薩戒注》:「菩薩合施淨法教人斷婬,今不能教,已非菩薩,翻更於一切人處起心行婬,故云而反。」(X38n0691_p0563a02)
【注:六親】《天台菩薩戒疏》:「言六親者六人之親也。一父之親謂祖父母及姑叔等;二母之親即姨[女*舅]等;三己之親即父母兄弟及本時妻子等;四妻之親即妻姊妹等;五男女之親謂新婦等;六兄弟之親所謂嫂等。」(T40n1812_p0588c04)
→ ...( 續接 08《第八 為下堂說冥戒》注釋淺譯 (09) )...
水陸《第八說冥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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