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今此立法,勿令有疑。如法非法,兩者須知。
戒德高遠,觀道幽微,有一不如,不名法師。
信三寶尊,念六道苦,如此發心,是名施主。
進止有法,梵音遠聞,有一不如,不名秉文。
善知節度,有正有從,如此合宜,是名法眾。
結界護淨,禁止無良,有一不如,不名道場。
香燈畢陳,餚饍具備。如此潔精,是為供事。
敢告施主,若彼若我,宜當如法,遠離諸過。
【譯】:於此所立種種法則,應該要深信遵行而無疑;對於什麼是如法或不符合正法的,必須很清楚的了知。
故以法會所具備的規範來看:
若就法師而言,必須戒德高潔而精嚴宏遠,觀道(觀心)圓融而幽深微妙,凡此若有一不如法契理的,就不能稱名為「法師」。
若就施主而言,則應尊敬三寶而深信無疑,憫念六道苦難而慈悲普度;能如此發心而等施,方能名為「施主」。
就秉文而言,則進止威儀必須莊嚴,契和儀法;唱誦啟白之梵音,則須清徹遠揚播而樂聞;凡此若有一不如法之處,就不能稱為「秉文」。
就法眾而言,應須善巧了知儀禮節度;梵唄行法有正有從,井然協和有序;如此一切合宜,才能稱為「法眾」。
至於道場,則須恭謹如法而結界,嚴護壇場之清淨;導正內外人事,禁止一切不善;凡此若有一不如法的,就不能名之為「道場」。
乃至香花、明燈明等供養,遵法陳設齊全;餚饌饍食等奉事,如儀具足周備;如此潔淨精妙,方可名為「供事」。
於此慎重告示施主大眾知曉,以上種種,凡所有僧俗大眾,都應當了然遵行,一切如法,這樣才能夠遠離各種過失,真正得受無上利益。
【注:如法】契於理也。無量壽經下曰:「應當信順如法修行。」維摩經方便品曰:「夫說法者,當如法說。」(佛學大辭典)
【注:秉文】按此處文字,意指稟誦儀文、文疏等事。
【注:法眾】順佛法之眾也。即出家五眾之總稱。圓覺經曰:「願為諸來一切法眾,重宣法王圓滿覺性。」(佛學大辭典)
【注:節度】管理、節制調度,合於規則而有分寸。
今者所作,非是小緣。上奉四聖,下及六凡。一時等供,無不周徧。檀風普熏,於斯可見。
有能修此真法供養。不緣於心,不住於相。不住相者,忘情照理。如斯行施,功用莫比。
【譯】:綜而言之,今日所啟建之「水陸法會」,絕非微小因緣所能成就。上則恭敬供奉四聖,下則平等遍施六凡。十界同時等心而供養,無不具足而周遍。「檀波羅蜜」之香風,微妙普熏,於此可見於一斑。
若能如此修行真法供養,於施時不攀緣於心,也不住著於相;所謂「不住著於相」,即是離卻妄情(不住境界之相)而以實智照理(一一皆即實相)。能如此而行供養布施,則其功德無量、最勝無比。
【注:檀風】檀,又作檀那,陀那。譯曰布施,施與。 大乘義章十二曰:「言檀者是外國語,此名布施。以己財事分布與他,名之為布。惙己惠人目之為施。」(佛學大辭典)
無能施者,無受施人,無中間物,皆畢竟空。
施者受者,及所施物,莫不宛然,即難思假。
非有非無,非非有無,雙亡雙照,為絕待中。
如此法施,盡未來際,法界常融,唯一三諦。
【譯】:故於布施之時,沒有能施的我(施空)、沒有受施的人(受空)、也沒有中間的施物(施物空);所謂「施者、受者、施物」三者,一切都是「畢竟本空」(不執著有相)。
然「施者、受者、及所施之物」雖本性空;但於事相上,三者無不歷歷分明,這就是微妙「難思議假」(不斷滅不偏空)。
不執著於「有(假有)」,也不執著於「無(畢竟空)」;同時,也不偏執於「非有」或「非無」。 因此,不執「有」、「無」而「雙亡有無」,也不執著「非有」、「非無」而「雙照有無」,這就是完全沒有對待偏執的「絕待中道」。
如此圓融而行法施,盡未來際無有窮盡;法界性相恆常圓融,當體即空即假即中,畢竟唯是一心圓融三諦。
【注:畢竟空】①謂有為、無為諸法,一切之相,悉皆空寂,而不可得,故名畢竟空。(三藏法數) ②空諦,謂因緣生之事物,體性實空無之道理也。(佛學大辭典)
【注:難思假】一切諸法雖空無自性,但不礙事相的存在。且隨順不同因緣,而有重重無盡的事相,如「施者、受者、施物」歷歷分明,不相防妨礙,故言「難思假」。
【注:絕待中】①《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然寂照等義,… 照謂照明,明故了法,了法無相名一切智;畢竟空也。寂謂寂靜,靜故諦法,諦法緣生名道種智;難思假也。 非明非靜,無緣之知名一切種智;絕待中也。」(T39n1784_p0022a07) ②《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既離二邊已是中道,亦亡中道絕待中也。」(T36n1736_p0693a05) ③(四種中道之一)(1)對偏中,對於大小學人斷常之偏病而說中道。謂之對偏中。 (2)盡偏中,大小學人有斷常之偏病,則不成中,偏病若盡即中顯,謂之盡偏中。 (3)絕待中對於素來偏病故有中,偏病既除,則中亦不立,非中非偏,為度眾生,而強名為中,是曰絕待中。 (4)成假中,以有無為假,非有非無為中。曰非有非無故說有無。如是之中為成有無之假,故謂之成假中。見三論玄義。(佛學大辭典)
【注:三諦】指三種真理。據天台宗,諸法實相之真理分為空、假、中三諦。… (1)空諦,又作真諦、無諦。諸法本空,眾生不了,執之為實而生妄見。若以空觀對治之,則執情自忘,情忘即能離於諸相,了悟真空之理。(2)假諦,又作俗諦、有諦。諸法雖即本空,然因緣聚時則歷歷宛然,於空中立一切法,故稱假諦。 (3)中諦,又作中道第一義諦。以中觀觀之,諸法本來不離二邊、不即二邊、非真非俗、即真即俗,清淨洞徹,圓融無礙,故稱中諦。…… 然三諦並非彼此孤立,而是三者互融,形成即空、即假、即中之三諦。觀此三諦之真理,有所謂三觀,即圓教之中,觀圓融三諦之三諦圓融觀,而認眾生一念中具足圓融三諦,稱為一心三觀。(佛光大辭典)
【注:唯一三諦】《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始終心要》:「夫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法;真諦者,泯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舉一即三,非前後也。含生本具,非造作之所得也。……然此三諦,性之自爾。」(T46n1915_p0473b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