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07 《第七 行奉請下堂法事》注釋淺譯 (15)

-《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十三席。  齋家上世雖「下堂」第四席已請,今欲備敬而專請之。】

一心奉請。齋家上世。祖宗亡靈。師友親眷。諸位神儀。并諸眷屬。
【譯】:至誠一心,奉請齋家上世祖宗亡靈,以及一切師友、姻親眷屬等諸位神儀,與諸眷屬。
【注:神儀、覺靈(於下之第十四席)】於薦亡時,對於入寂僧人,在家男性、女性亡者,分別敬稱之為「覺靈」,「神儀」、「叔靈」。 《幻住庵清規》:「薦亡燒香疏(僧俗男女皆可通用某州某菴沙門某,茲者伏值新故某人(入寂。 男捐館。 女掩粧)之次,謹自課誦某經;仍備香燭,敬詣靈几,諷誦真詮,稱揚 佛號。所集勝因,奉為(覺靈。 男神儀。 女叔靈)莊嚴樂土者。」(X63n1248_p0577c07

一心奉請
高祖 曾祖 祖考 先考 先兄亡弟 師友 外親 諸母。
【譯】:至誠一心,奉請齋家:
高祖、曾祖、祖考、先考、先兄亡弟、師友(受教師席,同學朋友,恩主義父之類)、外親(諸姑、姊妹、母舅,妻家等類)、諸母(生母、乳母、義母之類)。

(○ 此席隨齋家附薦而請,不拘定十數。 ○ 或總召請云:

某氏堂上先遠歷代昭穆宗親等眾。 (三請)

 十姓眾姓,各各宗親請竟,末後當加
法界之內九種十類無祀孤魂等眾」。

法界之內九種十類無祀孤魂等眾。
【譯】:某氏堂上,先遠歷代昭穆宗親等眾。 (三請) 
法界之內,九種十類,無祀孤魂等眾。
【注:九種十類】《藥師經》有云「九種橫死」,即(1)得病無醫藥、(2)王法誅戮、(3) 放逸無度而為鬼怪奪其精氣、(4)火焚、(5)水溺、(6)惡獸啖食、(7)墮崖、(8)毒藥咒咀中害、(9)饑渴困死。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阿難問言:九橫云何? 救脫菩薩言:有諸有情,得病雖輕然無醫藥及看病者,設復遇醫授以非藥,實不應死而便橫死;又信世間邪魔外道妖[/]之師,妄說禍福便生恐動,… 愚癡迷惑信邪倒見,遂令橫死入於地獄無有出期,是名初橫。 二者橫被王法之所誅戮。 三者畋獵嬉戲,耽婬嗜酒放逸無度,橫為非人奪其精氣。四者橫為火焚。 五者橫為水溺。 六者橫為種種惡獸所噉。 七者橫墮山崖。 八者橫為毒藥、厭禱、咒咀、起屍鬼等之所中害。 九者飢渴所困,不得飲食而便橫死。 是為如來略說橫死有此九種;其餘復有無量諸橫難可具說。」(T14n0450_p0408a037c28)([/],(ㄋㄧㄝˋ),妖孽。) 《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又十類孤魂者,第一、法界一切守疆護界,陳力委命軍陣相持,為國亡身官員將士兵卒孤魂眾。 第二、法界一切負財欠命,情識拘繫生產致命,冤家債主墮胎孤魂眾。 第三、法界一切輕薄三寶,不孝父母,十惡五逆邪見孤魂眾。 第四、法界一切江河水溺,大海為商,風浪飄沈採寶孤魂眾。 第五、法界一切邊地,邪見致命蠻夷孤魂眾。 第六、法界一切拋離鄉并客死他州,無依無托游蕩孤魂眾。 第七、法界一切河井刀索,赴火投崖,牆崩屋倒,樹折摧,獸咬虫傷橫死孤魂眾。 第八、法界一切獄中致命,不遵王法,賊寇劫盜,抱屈銜冤,大辟分屍犯法孤魂眾。 第九、法界一切奴婢給使,懃勞陳力,委命貧賤孤魂眾。 第十、法界一切盲聾瘖啞,足跛手[-+],疾病纏綿癰疽殘害,鰥寡孤獨無靠孤魂眾。」(T21n1320_p0483b16 [-+],(ㄑㄩㄢˊ),手捲屈之病。)
【注:昭穆宗親】昭穆古代宗廟的排列次序,始祖廟居中,二、四世居左稱為「」;三、五世居右稱為「」。即始祖居中,以下父子依次遞為昭穆。 故亦泛指一般宗族之輩分。

惟願不迷本性,承佛威光。是夕今時,來趨法會。
【譯】:恭誠祈願,所有齋家上世之祖宗、師友、親眷亡靈,以及無祀孤魂等眾,及諸眷屬,都能不迷失於原有的清淨本性,仰承佛力威光照燭濟拔,而於今夕召請之時,共同來趨法會。

 主法想齋家上世祖宗親眷,從四方來,卻住一面。 



水陸《第七請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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