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七席】 江海劫盜:
一心奉請。十方法界。江海之內。專行劫盜。橫死孤魂。并諸眷屬。
惟願不迷本性,承佛威光。是夕今時,來趨法會。
【譯】:至誠一心,奉請十方法界,於江海之中,專行搶劫殺盜,而突遭橫死遽成孤魂的所有眾生,及諸眷屬。
恭誠祈願所有此類苦難眾生,都能不迷失於原有的清淨本性,仰承佛力威光照燭濟拔,而於今夕召請之時,共同來趨法會。
居江海之濱,為舟楫之事。行商失利,捕網無魚。本領全虧,貪婪愈盛。
相呼同伴,共結姦謀。遠涉重溟,去為劫盜。
駕巨船而逾十。聚凶黨以盈千。雖專在於奪財,實兼行於害物。
交攻旅舶,殺掠靡有孑遺。卒遇官軍,拒戰略無少憚。
乃至縱橫洲島。焚蕩屋廬。既驅逐其牛羊,復竊取其子女。
【譯】:居於江邊或海濱,本來從事於乘操舟行船之事。然而航行經商失敗,撒網捕魚也苦無收獲,以致空有一身本領卻全然無用,而貪得無厭的慾望卻日益熾盛。
於是互相呼應結為同伴,共同策劃奸邪的計謀;乃至遠渡重洋大海,去做搶劫殺盜之事。
乘駕著十多艘巨型大船,聚集了成千的凶暴之徒;雖然主要是為了搶奪錢財寶物,但實在也同時犯下了殘民害物的惡行。
所發射的箭矢、壘石,密如傾盆大雨而下;奮力震擊金鼓,殺伐之聲如巨雷轟鳴。手持刀劍揮舞砍殺,猶如市場中宰殺牲畜的屠夫;以顏料墨汁塗繪面孔而形象駭人,猶如竄出山林的猛獸。
交相攻擊往來航旅的船舶,燒殺擄掠,無一能倖免於難;若突然遭遇官方軍隊捉拿,則拒捕奮戰,絲毫沒有一點畏懼忌憚。
乃至肆意橫行於水上洲島之間,焚燒蕩平居民的屋舍;既驅趕掠奪他們所飼養的牛羊,又更竊取搶走了他們的子女。
【注:舟楫(ㄐㄧˊ)】楫,船槳。舟楫,即指航行船隻。
【注:重溟(ㄇㄧㄥˊ)】重洋大海。
【注:金鼓】所謂擊金鼓以壯聲勢也。 《兼明書》:「金鼓所以佐士眾之氣。」
【注:孑(ㄐㄧㄝˊ)遺】孑,孤單、遺留也。 孑遺謂唯一殘留、獨存的。 《孟子》:「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此輩固安於積惡。彼天必為之禍淫。或碎身於正鬬之時,或束手於見擒之日。
夜囚官獄,一勘而欵已成。曉付市曹,半餉而身遽殞。雖乍分於首從。終同至於滅亡。
生為暴逆不法之人。死作強梁無知之鬼。如斯族類,深可悲傷 。
【譯】:此類惡徒固已習慣於積惡多端而無愧,但天理昭彰,必定會降禍給造惡之人作為報應。因此,或正於激烈戰鬥之時,粉身碎骨而被殺;或於被捕之際,束手就縛而坐以待斃。
當夜即被囚禁於官府監獄中,才一勘審,所犯的罪刑即已判決定讞;而清晨天亮,就被押赴市區行刑示眾,瞬間身亡而遽然殞命。雖然初時尚分主犯與從犯之別,但終究是同樣命歸於喪亡。
生前為凶殘暴逆的不法之徒,死後則做剛強橫暴的無知之鬼。像這一族類的眾生,實在深可悲傷!
【注:禍淫】淫,奸邪也。禍淫謂奸邪作惡,則天降之以禍。 《書•湯誥》:「天道福善禍淫。」 蔡沉《集傳》:「天之道,善者福之,淫者禍之。」
【注:欵】同「款」,此處謂法令、條款。
【注:市曹】城市內商業集中之處;古代常於此處決犯人。《金剛經感應傳》:「處決之際,差官吏押往市曹處斬。」
【注:半餉(ㄒㄧㄤˇ)】片刻。 餉通「晌(ㄕㄤˇ)」,謂短暫的時間。
【注:強梁】強橫而兇暴;或指殘暴凶狠的人。
今則粤有信心。敬修齋事。盡行攝召。無使遐遺。宜舉眾以偕來。冀聞法而得度。
【譯】:於今,謹有虔誠敬信的齋主,恭敬營修「水陸大齋法會」普度羣靈,對於所有於江海中,專行搶劫殺盜而亡命的橫死孤魂及諸眷屬,均盡行攝受召請,沒有任何的遺漏。故請羣靈都應一起相偕而來,冀能同聞正法、永脫苦難而得度。
(※ 主法想所召孤魂,無央數眾,從四方來,卻住一面。)
→ ...( 續接 07《第七 行奉請下堂法事》注釋淺譯 (24) )...
水陸《第七請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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