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 為六道眾生送浴、治衣 】-
六趣之居不同,無非濁惡。三途之報最醜,悉是腥臊。
若云即事以為言。未免於心而有礙。須親澡浴。冀得清涼。
法水初沾,現全身之光潔。慈風一拂,俾當念以開明。毋故遲回。宜當趣進。
【譯】:六趣眾生所居的依報器界各不相同,但無非都是五濁穢惡十惡苦難之地;三途惡道所感的正報根身尤其醜陋,完全都是腥臊垢染的污穢之體。
因此,若就事相上來說,六道眾生難免心中自慚形穢而有所罣礙;故須先沐浴淨身,令其除垢而得清涼。
【注:濁惡】①五濁與十惡也。《觀無量壽經》曰:「佛滅後諸眾生等,濁惡不善,五苦所逼。」;天台《觀經疏》釋曰:「濁惡者,濁五濁也:一見,二煩惱,三眾生,四命,五劫。惡者十惡也:殺,盜,婬,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貪,瞋,邪見也。」(佛學大辭典) ②五濁;眾生濁,謂劫濁眾生多諸弊惡,苦多福少。見濁,眾生邪見增盛,濁亂世間。煩惱濁,眾生貪瞋痴,多諸煩惱。命濁,眾生惡業增重,壽命短促。劫濁,前四濁興,饑饉疾疫刀兵災起,眾生苦難。
【注:腥臊(ㄙㄠ)】謂腥惡之臭味;亦喻為「污穢、醜惡」之意。《周禮》:「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
【注:遲回】謂遲疑、徘徊猶豫。
【◎ 獻浴】
湢室宏開,盡十方而洞達。溫泉滿注,極四海以周流。咨爾羣靈。紛然同入。
湛定水而一沐。芬戒香以三熏。盡忘業累之相關,豈存煩惑。更無色相之迭見,唯是真如。匪徒事於空談。要當期於妙悟。
【譯】:清淨的浴室宏廣開敞,遍十方而洞徹通達;溫適的清泉流注盈滿,盡四海而周遍流通。六道羣靈眾生,紛紛相偕同入而澡浴。
澄湛定水一沐而身心清涼,芬馥戒香三熏而垢穢淨除;完全盡除業障繫累的牽纏,那裡還會有任何的煩惱惑障;更不再執於遷變虛妄的色相,唯是圓妙的真如實相。而且,不是徒然說食數寶的空談,而是要當體期證於如實的妙悟。
【注:湢(ㄅㄧˋ)】《禮記•內則》:「不共湢浴。」 鄭玄 注:湢,浴室也。
【注:咨爾】表示贊嘆或祈願。 咨,咨嗟,嘆詞,表示呼告的語氣,相當於「啊」。 爾,「汝」也。
【注:忘】①忘,「亡」也。 ②忘記,捨棄、喪失。
【注:真如】①真者真實之義,如者如常之義,諸法之體性離虛妄而真實,故云真,常住而不變不改,故云如。 《唯識論》二曰:「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法,常如其性,故曰真如。」或云自性清淨心,佛性,法身,如來藏,實相,法界,法性,圓成實性,皆同體異名也。…大乘止觀曰:「此心即自性清淨心,又名真如,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亦名如來藏,亦名法界,亦名法性。」(佛學大辭典) ②又真是真相,如是如此,真相如此,故名真如。真如是法界相性真實如此之本來面目,恆常如此不變不異,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即無為法。《起信論》:「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佛學常見辭彙)
我佛如來,有沐浴真言,謹當宣誦。
【譯】:仰遵我佛如來有沐浴真言,於茲恭謹宣誦:
唵。底沙底沙。僧伽。娑訶 ( 三徧 )
(※ 主法想浴室寬廣,嚴淨光明,六道羣生,皆入中浴,承法力故,不相妨礙,身意快然,得大安樂。 )
【○ 宣「獻浴偈」】
○六道四生俱法界。若幽若顯數難量。 殊名異號本虛稱。奇相劣形皆幻質。
○倏往倏來同過隙。方生方滅等浮漚。 皆從一念失元明。遂使有身隨妄報。
○此日檀那興普度。佛天高會肅清齋。 仰憑慈力為提持。攝取羣生無不至。
○欲使歸依回正道。先須澡浴淨諸塵。 外塵既淨內心融。始可前趣承法供。
【譯】:眾生雖有六道及四生的分別,但唯是平等一如的法界;或處幽冥或居陽世,其數眾多而無量。 儘管名字或稱號各異,但其實都是虛稱的假名;無論相貌形體是美妙或醜陋,也都只不過是虛幻的形質。
瞬間來往瞬間而生轉眼即逝,有如白駒過隙;短暫生滅變幻無常,就像水上的浮泡。 這都是由於無始來一念無明妄動,迷失了圓覺清明的本性;於是便感得假身,隨業受報而沉淪六趣。
於今幸承施主廣興平等普度大齋,並蒙佛天垂恩光臨,謹誠敬恭奉清齋而供養。 仰憑三寶慈威加護提拔,攝受所有六道羣靈來赴法會,而沒有任何不到的。
為令眾生歸依三寶回趣正道,須先沐浴潔淨以除去所有的塵垢。 外塵諸垢既然滌除盡淨,內心也當清淨圓融;如此身心安適,方可前往承受殊妙法供。
【注:幻質】虛妄、如幻的形質。
【注:元明】真如之覺體本來明照,故曰元明。楞嚴經六曰:「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又】一名本明,以本覺之自性清淨心而名。楞嚴經一曰:「元明能生諸緣。」(佛學大辭典)
【注:過隙】《莊子•知北遊》:「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之過郤,忽然而已。」(郤,通「隙」。) 白駒喻太陽、光陰。 白駒過隙,謂駿馬於縫隙前飛越而過,用來比喻時光過得很快,光陰易逝。
【注:有身】有六根之身相者。臨濟錄曰:「有身非覺體,無相乃真形。」(佛學大辭典)
【注:檀那】又作陀那,譯曰施。陀那缽底,譯曰施主。遂略稱施主為檀那或檀越。…翻譯名義集曰:「檀那,法界次第云:秦言布施。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佛學大辭典)
【注:佛天】①習佛者之尊崇佛,如世人之於天,故云佛天,佛即天也。②又,佛與天神也。(佛學大辭典)
【注:高會】①《法華經科註》:「靈山高會,人天百萬。」 ②《法華指掌疏》:「法華高會,是如來不思議境。」 ③《法華經科註》:「高會,蓋指今經之座席也,超八教外越四時表,豈不高哉?」(X30n0605_p0637a16)④《法華經大成》:「然法華一會,特言高者,略有十意。一、此經諸佛同說故,如大通威音燈明等。二、時而後說故。三、權實正印故。… 四、授記普遍故,如三周授記等。五、諸佛圓證故,如多寶分身等。六、需此成佛故,如聞解修習必得菩提等。七、法力上妙故,如釋迦資以為因,龍女借以證果等。八、本跡甚深故,如本跡開顯之說。九、功德無盡故,如隨喜之福德,持誦之功德等。十、智行雙顯故,如正宗以智起行,流通以行契智等。有此十意,故稱高會。況超出五教,迥異餘經。雖華嚴圓極,若非法華,則開顯不成,必權終權實終實矣。」(X32n0619_p0354a11)
【注:外塵】塵者六塵;六根所對之事物。凡夫以為此六塵在於心外,故曰外塵。《六祖壇經》曰:「分別一切法,為外塵相。」《釋門歸敬儀》曰:「大聖示教,境是自心。下愚迷執,塵為識外。」(佛學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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