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4日 星期四

10 《第十 行供下堂法事》注釋淺譯 (10)

-《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七席】

一心奉供。十方法界。閻摩羅王。十王王妹。十八小王。諸司官吏。并諸眷屬。
惟願不迷本性。承佛威光。是夕今時,受茲供養。
【譯】:至誠一心恭奉供養,十方法界所有地府閻摩羅王秦廣、楚江等十位大王,閻摩羅王王妹,以及助治地獄之十八臣佐諸小王眾,乃至掌判勘驗之諸司官吏獄卒一切等眾,及諸眷屬。
恭誠祈願十方法界所有此等地府諸王官吏等眾及諸眷屬,都能不迷失於原有的清淨本性,仰承佛力威光照燭濟拔,而於今夕奉供之時,歆受此等上妙供養。

○治冥十王居地下。閻摩羅號最稱尊。 惟茲神妹亦分權。善惡二童諸女吏。
○十八大臣誓同治。七十二司輔泰嶽。 洪伽噤等固威雄。惡毒鬼儔咸佐理。
○業鏡火珠常鑑照。諸司典執本公平。 十方地府眾神司。於此一時俱奉供。
【譯】:治理冥間地府共有「十王」,威居於地下,其中又以「閻摩羅王」最稱尊上。而其神妹王妹神女則分權專治女眾之獄事並有善惡二簿童子與諸女吏,常相輔佐。
至於閻摩羅王,則有十八位昔日誓相佐助的大臣,協同治理地獄;而泰嶽府獄,也有七十二司官吏共同輔助。鐵圍山間有洪伽噤王等三十七位鬼王眾,威靈雄武,典主獄事;而惡毒鬼王等三十四位諸鬼王眾,也都同相佐理。
以及主執文籍,而常以業鏡、火珠鑑照善惡之業,諸司判官典掌勘問對驗等事本來就是公正不阿。凡此所有十方一切地府諸王臣神司等眾,我等於今皆至誠恭奉供養。
【注】:請對照「奉請下堂」第七席原文、及譯文中之【注】。

伏以善心初發,上天之寶殿先成。惡念纔萌,下地之火城已具。故知現起之業行。可卜未來之報緣。
惟閻摩羅之至神,住捺落迦之冥界。列華池於四處,懸鈴網於七重。
眾鳥和鳴,香風芬郁。苦俱樂而間受。兄與妹以雙王。
因本無良,從極瞋而立邪誓。果還自熟,撲熱鐵而灌融銅。
矧十八之大臣,及百萬之精卒。由當時有奉助治罪之願,致此日得各任典司之稱。
至於泰嶽掌曹案之司官。與彼執文籍之諸吏。推鞫對驗,固無枉濫。燒然凍冽,曷不辛酸。
非諸神可專其權,實眾生自感之力。久纏妄習,徒令曠劫拘囚。欲反真脩,不出一心照了。
【譯】:由於一念善心初發熏習,生居於天上的百寶莊嚴宮殿,即感應而先形成;而一絲惡念方才初萌,下墮到地獄的熾火極苦鐵城,便應念而已具備。因此可知,由現在身心所起的種種善惡業行,便可預卜未來苦樂之因緣果報。
閻摩羅王至為威神,住於捺落迦(地獄)之幽冥界。其宮殿住處,七寶所成,園苑花池環列於四方,懸寶鈴網於前後七重。
其間,種種眾鳥各相和鳴,種種諸香隨風遠熏而芬芳馥郁。然於晝夜三時卻自生苦報,而與樂報相間並受。並且,兄與妹皆作地獄之主,兄掌男事而妹治女事,故稱為「雙王」。
由於當初因地所起本非善心,而是昔為毗沙王時與維陀始王相戰不敵,遂從極度瞋恨之心而立邪惡之誓,願後生為地獄主以治此罪人。今日惡果成熟而苦報自受,故有大獄卒高舉閻王而撲置鐵地上,並用鐵鉗撥其口而以融銅汁瀉灌,縱咽徹下無不燋爛。
而昔日毗沙王之十八大臣與百萬精兵之眾,由於當時都同立「後當奉助治此罪人」的誓願,以致於今都得以各各分任掌理典司等職位。
至於泰嶽府獄掌判訴訟案件的七十二司諸官,以及掌執文籍察證等諸胥吏,於推問審判、對證勘驗案情時,固然是力求公正而沒有冤枉濫刑,然面對著熾火燒燃、寒冰凍冽之酷獄慘狀,難道心中都沒有絲毫的辛酸悲傷嗎?
當知「因果不昧」。因此,並非典主獄事的諸神可以專掌判定生死之大權,實際乃是由眾生自己的業力,自作自受而感得善惡的果報。迷苦的眾生,無始以來久受妄業習氣纏縛,徒然使得自己曠久長劫受到繫縛與拘囚。如今若要反歸圓妙真修,其實不出於一心圓融三觀,照了無礙。
【注:善心初發,上天之寶殿先成。惡念纔萌,下地之火城已具】《重編諸天傳》:「正法念經云,閻羅王在冥司,三時自受其苦,宮殿皆變炎熾鐵城,所食鐵丸銅汁等以酬惡報也。過已還舉善心,復見宮殿百寶莊嚴,以酬善因也。」X88n1658_p0435c05) 《起世經》:「當閻浮洲南二鐵圍山外,有閻魔王宮殿住處。七重欄楯,七重鈴網。其外七重多羅行樹,周匝圍遶,雜色可觀,七寶所成,所謂金銀琉璃頗梨赤珠車磲瑪瑙等之所成就。於其四方各有諸門,一一諸門,皆有卻敵樓櫓臺殿園苑花池。是諸花池,及園苑內,有種種樹。種種諸香,隨風遠熏。種種眾鳥,各各和鳴。復次諸比丘,彼閻魔王,以其惡業不善果故,於夜三時及晝三時,自然而有赤融銅汁,在前出生。當於是時,其王宮殿,即變為鐵。於先所有五欲功德,在目前者,皆沒不現。… 時閻魔王心生怖畏,顫動不安。身有諸毛,一時皆豎,即走入內。時守獄者,取閻摩王高舉[-+]之,置熱鐵地上。其地熾燃,極大猛盛,光焰炎赫。[-+]令臥已,即以鐵鉗,開張其口,以融銅汁,瀉置口中。復燒大腸及小腸等,次第燋燃,從下而出。當於爾時,彼閻摩王,作如是念。嗚呼願我從今捨此身已,更得身時,俱於人間,相逢受生。令我爾時於如來法中當得信解。得信解已,從家出家,自得通證。具足證已,願我當言,我今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應作者,皆已作訖,更不復於後世受生。彼閻摩王,發如是等熏習善念,即於爾時,彼閻摩王所住宮殿,還成七寶,種種出生,猶如諸天,五欲功德現前具足。」(T01n0024_p0330b09)([-+],即「撲」。)
【注:捺落迦】《一切經音義》云:「那落迦(梵語也,此譯有四義:一不可樂、二不可救濟、三闇冥、四地獄。 經中言地獄者,一義也,所以仍置本名。 或言非行,謂非法行處也)。」(T54n2128_p0640b14) 《六道集》:「地獄者,胡言泥犁,梵音名捺落迦。 捺落名人,名為惡;惡人生彼處,故名捺落迦 (有翻為不可樂、或翻苦具、或翻苦器由彼先時,造作增長,增上暴惡,身語意惡行,往彼令彼相續,故名捺落迦。地獄者,從義立名,謂地下之獄也。又獄者,局也;謂拘局罪人,不得自在,故名地獄。婆沙論云,謂彼罪人,為獄卒阿傍之所拘制,不得自在也。然此之一道,有其多處,或在地下、或處地上、或居空中,故梵本不云地獄,而言捺落迦。」(X88n1645_p0154c04
【注:從極瞋而立邪誓】《六道集》:「經云:閻羅王一念之惡,便總獄事。自身受苦,亦不可論。閻羅大王,昔為毗沙國王,與維陀始王共戰。兵力不如,因立誓願:願我後生為地獄主,治此罪人。十八大臣,及百萬眾,皆悉同願。毗沙王者,今閻羅王是。十八大臣,今十八獄主是。百萬之眾,今牛頭阿旁等是。地獄經云:閻王住地獄間,宮城縱廣三萬里,銅鐵所成。每日晝夜三時,有大銅鑊,滿中烊銅,自然在前。有大獄卒,臥王熱鐵床上,鐵鉤擘口,烊銅灌之,縱咽徹下,無不燋爛。」(X88n1645_p0155b08
【注:推鞫(ㄐㄩˊ)】推詢審問。 鞫,刑求逼供、審判。
【注:凍冽(ㄌㄧㄝˋ)】冽,謂極為寒冷。
【注:妄習】妄念、妄想、妄造惡業之習慣。
【注:真脩】① 一、緣修,緣真如而協於理,有心有作之修行也。如地前之菩薩是。二、真修,證真如無修之行法,自合於理無心無作之修行也。如地上之菩薩是。法華玄義一上曰:「先藉緣修,生後真修。」(佛學大辭典) 不假作意,與理體相應任運而修,稱真修;依真如理而起有心有作之修,稱緣修。天台大師智以隔真妄、破九界、顯佛界為緣修;而以融真妄、絕破顯之意為真修。又空假二智為緣修,中道之觀智為真修。就天台宗所判之化法四教而言,智顗又以通別二教為緣修,圓教為真修。(佛光大辭典)

今則特開勝會。普度迷流。幸因佛日之光。來赴檀家之供。
親承法施。豁悟性空。勿留滯於幽都。即升騰於樂土。歸命頂禮,常住三寶。
【譯】:於今特為開建殊勝的大齋勝會,平等普度一切迷流中的苦難眾生;恭誠祈願十方所有一切地府王臣神司等眾及諸眷屬,仰承佛陀慈悲德智之光明攝照,共偕來赴施主請供之法會道場。
親承無上勝妙法施,而得豁然領悟真性本空性本真空;切莫再滯於冥府幽都,當即超升於安樂淨土。謹以至誠懇切之心,歸命頂禮十方法界一切常住三寶。

 主法想閻摩羅王,親聞開示,豁悟性空,即升樂土。歸禮三寶,待受妙供。  



水陸《第十供下堂》

1 則留言:

  1. (1)「而其神妹」 改為 「而王妹神女」。
    (2) 增補【注:真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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