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13 《第十三 送判宣疏》注釋淺譯

水陸法會
《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第十三送判宣疏 《會本》p.473~475

 主法拈香問訊唱清涼地菩薩三稱 

南無清涼地菩薩摩訶薩 三稱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三徧

( 接念 【大悲呪】 一徧 

【 變食真言 】

南無薩嚩怛他誐多。嚩嚕枳帝。唵。三婆囉。三婆囉。吽。 三徧

【 甘露水真言 】

南無蘇嚕婆耶。怛他誐跢耶。怛姪他。唵。蘇嚕。蘇嚕。鉢囉蘇嚕。鉢囉蘇嚕。娑婆訶。 三徧

【 普供養真言 】

唵誐誐曩。三婆嚩。嚩日囉斛。 三徧

-【◎ 奉請判官 】-

奉請天府功德司判官。
奉請中界功德司判官。
奉請地府功德司判官。
奉請上堂俵錢貌司判官。
奉請下堂俵錢貌司判官。
【注】:本單元「送判宣疏」法事為:
   先奉請以上五位判官。
   繼而宣讀以下之「判疏」三則、「判牒」二則。
   並請五位判官將「判疏」、「判牒」分送各界。
   依《會本》(卷四 p.42~44)所述,即向「天府」、「中界」、「地府」,表達「修建水陸道場圓滿功德」p. 42,且「合集功德,伏乞 主司照驗收納」p. 43;並將「上堂」、「下堂」所奉具「錢楮疏貌綵緞座席等儀,敢冀神聰逐一處分送 獻以成圓滿功德」p. 44
【注:俵(ㄅㄧㄠˇ)】給與、分送。

-【◎ 宣判疏 】-

上來修建。法界聖凡水陸普度大齋,勝會道場。良宵圓滿。具有判文,謹當宣讀。
【譯】:上來恭誠修建「法界聖凡水陸普度大齋勝會道場」法事,於今良宵已告圓滿。現有「判疏」三道、「判牒」兩道,於茲恭謹宣讀陳明。

( 宣「判疏、牒」共五張 


( 念 【心經】 一徧 

【 往生呪 】

拔一切業障根本得生淨土陀羅尼
南無阿彌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彌利都婆毗。阿彌利哆。悉婆毗。阿彌唎哆。毗迦蘭帝。阿彌唎哆。毗迦蘭多。伽彌膩。伽伽那。枳多迦利。娑婆訶。 三徧
【注:拔一切業障根本得生淨土陀羅尼】《阿彌陀經略註》:「此即往生咒之別名。 ,消滅除淨也。 業障,舉一業以攝惑報二也。 根本,舉本以攝枝末也,不思議神力傳云:『日夜各持三七遍,滅五逆謗法等罪』。此約斷障門。 得生者,謂生極樂,得見彌陀也。約證果門。 陀羅尼,此云遮持,謂遮惡不起,持善生長也,即拔障義;亦云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也,即得生義。」(X22n0431_p0897a12) 《阿彌陀經疏鈔》:「此咒詳見『不思議神力傳』。 持此咒者,滅罪往生,故以拔業障生淨土為名。 陀羅尼者,此云總持也。業障者,凡障有三。一煩惱障、二業障、三報障。今言業障,則中攝前後;煩惱者業之因,報者業之果也;業必有因,業必招果,故攝二障。除障貴除其本,如根絕不生芽;芽不生,則枝葉華果,悉不生故。 今此咒持之,則煩惱不起,是拔業障根本也。如『傳』言:『日夜各持三七遍,滅五逆謗法等罪』是也。 得生淨土者,輪迴娑婆,皆繇業障;業障既空,穢土種滅,隨願往生,故得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總持者,總統攝持,更無遺失,即咒之別名也。 『傳』名不思議神力者,即經名不思議功德也。持咒持名,即得往生,故同名不思議。…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誦此咒者,阿彌陀佛,常住其頂,日夜擁護,無令怨家而得其便,現世常得安隱,臨命終時,任運往生。… 又有謂南無阿彌多婆夜,此云『皈命無量壽』。 多他伽多夜,即多他阿伽度,此云『如來』。 哆地夜他,新譯云,他的也撻;舊云怛絰他,… 此云『即說咒曰』。自後方是密語,然神咒從古不翻。」(X22n0424_p0683b19


【 蓮池海會讚 】

蓮池海會。 彌陀如來。 觀音勢至坐蓮臺。 接引上金階。 大誓弘開。 普願離塵埃。
【譯】:殊勝莊嚴的蓮池海會上,慈悲的阿彌陀如來與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巍巍端坐於高廣的蓮花臺座,接引眾生往生淨土,登上金階。廣發慈悲救度之宏願而大誓弘開,普願所有的苦難眾生,都能永離五濁塵世而常居安樂佛國。

願消三障諸煩惱。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願罪障悉消除。 世世常行菩薩道。
【譯】:誠願滅除三重障、以及三毒諸煩惱。 願得般若深智慧,明了諸法真實義。
    普願所有惡罪障,一切悉皆盡消除。 生生世世常不退,精進力行菩薩道。
【注:三障】《俱舍論》:「薄伽梵說,重障有三。謂業障煩惱障異熟障。」(T29n1558_p0092b23) 障正道害善心者有三:一、煩惱障,貪欲瞋恚愚癡等之。 二、業障,五逆十惡之。 三、報障,地獄餓鬼畜生等之報。見涅槃經十一。 【又】一、皮煩惱障,三界中之思惑也。貪瞋等之惑,對於外之六應而起。如皮之在身外。 二、肉煩惱障,三界中之見惑也。斷見常見等皆屬於內心之分別者。如肉之在皮內。 三、心煩惱障根本無明也。由此無明惑迷真心而妄起,故名心煩惱障。見孔目章。 【又】三重障也。一、我慢重障,二、嫉妒重障,三、貪欲重障。見瑜伽大教王經五。(佛學大辭典)
【注:煩惱】貪欲、瞋恚、愚痴等諸惑,煩心惱身,謂為煩惱。 智度論七曰:「煩惱者,能令心煩能作惱故,名為煩惱。」 同二十七曰:「煩惱名,略說則三毒,廣說則三界九十八使,是名煩惱。」 (佛學大辭典)

 問訊。 各回壇。 


    續接    14《第十四 收疏軌則》注

    或回到    《水陸儀軌會本》目錄

-《水陸儀軌會本》注釋淺譯 (田果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